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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78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12 07:26:16
主题:
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559989)
主专题:
试用无证据不转正属违法解除
(28672)
划词:
ID(4485)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试用无证据不转正属违法解除】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试用无证据不转正属违法解除】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6954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1-12 07:13:34
主专题:
试用期无证据不录用属违法解除
(28672)
副专题:
试用无证据不转正属违法解除
操作说明:将【试用期无证据不录用属违法解除】专题名称变更为【试用无证据不转正属违法解除】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26943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1-12 06:57:23
主专题:
认定单位违法解除{nums}种
(1919)
副专题:
试用期无证据不录用属违法解除
(28672)
操作说明:将【试用期无证据不录用属违法解除】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认定单位违法解除{nums}种】为【试用期无证据不录用属违法解除】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