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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14:10:43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挪用公款100至200万不退还
(30645)
划词:
ID(17441)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挪用公款100至200万不退还】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挪用公款100至200万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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