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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20:29:48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581869)
主专题:
企税扣除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29832)
划词:
ID(17209)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企税扣除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企税扣除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企税扣除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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