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3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3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29732
划词
添加专题
2024-12-06 09:08:42
主题:
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149)
主专题:
合伙企业场所经营个人合伙否
(30145)
划词:
ID(17129)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合伙企业场所经营个人合伙否】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9731
划词
删除专题
2024-12-06 09:08:27
主题:
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149)
主专题:
合伙企业场所经营个人合伙否
(30145)
划词:
ID(17131)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合伙企业场所经营个人合伙否】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29730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4-12-06 09:08:06
主题:
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149)
主专题:
合伙企业场所经营个人合伙否
(30145)
划词:
ID(17131)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合伙企业场所经营个人合伙否】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合伙企业场所经营个人合伙否】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合伙企业场所经营个人合伙否】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