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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9:19:28
主题:
2004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9411)
主专题:
劳动监督检查
(1914)
划词:
ID(16800)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劳动监督检查】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劳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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