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2-23 22:16:3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2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970615)
1997-06-15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1997-06-15
执行日期:1997-06-15
失效日期:1900-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人员自1997年6月15日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证》(以下简称《稽查证》)。《稽查证》外部为一黑色皮夹,内部镶有一枚镂空烫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徽志,徽志上方为红色国徽图案,下方为麦穗拱托的金色钥匙和商神手杖的造型。稽查证插在皮夹内,为一密封全塑卡片,上有持证人着海关制服的彩色免冠照片及姓名、职务、编号、颁证日期,照片下方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红色印章。
《稽查证》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发,是海关稽查人员依法行使稽查职权的证件。持《稽查证》)的海关人员进行海关稽查时,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所规定的权力。
海关稽查人员持证执行公务时,有关当事人应依法接受稽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