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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2002-4-3 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建设厅 文 号:冀建城[2002]108号 发布日期:2002-4-3 执行日期:2002-4-3 各市建设局、公用局、城管局、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为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1]65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建城函[2002]38号),决定今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通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为搞好这次检查,经研究,我省将对省政府《意见》落实情况一并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⒈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的情况、绿化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城市“绿线”的划定及管制制度实施情况; ⒊近两年城市公共绿地、中心区绿地、环城林带等生态绿地的建设情况及各项绿化指标的完成情况; ⒋城市绿化用地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⒌城市绿化资金筹集及投入情况; ⒍近两年“一人一树”工作完成情况; ⒎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式道路情况; ⒏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绿化条例》及城市绿化“一票否决权”的执行情况、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情况,是否有侵占城市绿地或擅自改变城市规划绿地性质的现象; ⒐城市公园、小游园、居住区、街道、广场等重点部位绿地的养护管理情况,城市街道绿化有无缺株现象; ⒑园林行业改革及机构、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法 以各市自查为主;省建设厅组织对各设区城市进行检查;各设区市负责对所辖市区及县级市、县城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⒈ 2002年4-6月,各设区市、县级市、县城组织自查; ⒉ 2002年7月,各设区市组织对县级市、县城进行检查; ⒊ 2002年8月,省建设厅组织对11个设区城市进行检查,同时听取各设区城市对县级市、县城检查情况的汇报。 ⒋ 2002年9月,省建设厅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建设部。 四、检查要求 ⒈各地要再次掀起学习温家宝副总理在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上讲话、何少存副省长在全省城市绿化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高潮,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市绿化工作力度。 ⒉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绿化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绿化工作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好今年的“一人一树”植树工作,确保城市绿化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⒊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检查的领导,认真制定检查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真正使检查起到督促落实、推进工作的作用。 二~~二年四月三日 河北省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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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2002-4-3 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建设厅
文 号:冀建城[2002]108号
发布日期:2002-4-3
执行日期:2002-4-3
各市建设局、公用局、城管局、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为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1]65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建城函[2002]38号),决定今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通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为搞好这次检查,经研究,我省将对省政府《意见》落实情况一并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⒈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的情况、绿化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城市“绿线”的划定及管制制度实施情况;
⒊近两年城市公共绿地、中心区绿地、环城林带等生态绿地的建设情况及各项绿化指标的完成情况;
⒋城市绿化用地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⒌城市绿化资金筹集及投入情况;
⒍近两年“一人一树”工作完成情况;
⒎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式道路情况;
⒏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绿化条例》及城市绿化“一票否决权”的执行情况、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情况,是否有侵占城市绿地或擅自改变城市规划绿地性质的现象;
⒐城市公园、小游园、居住区、街道、广场等重点部位绿地的养护管理情况,城市街道绿化有无缺株现象;
⒑园林行业改革及机构、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法
以各市自查为主;省建设厅组织对各设区城市进行检查;各设区市负责对所辖市区及县级市、县城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⒈ 2002年4-6月,各设区市、县级市、县城组织自查;
⒉ 2002年7月,各设区市组织对县级市、县城进行检查;
⒊ 2002年8月,省建设厅组织对11个设区城市进行检查,同时听取各设区城市对县级市、县城检查情况的汇报。
⒋ 2002年9月,省建设厅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建设部。
四、检查要求
⒈各地要再次掀起学习温家宝副总理在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上讲话、何少存副省长在全省城市绿化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高潮,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市绿化工作力度。
⒉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绿化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绿化工作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好今年的“一人一树”植树工作,确保城市绿化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⒊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检查的领导,认真制定检查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真正使检查起到督促落实、推进工作的作用。
二~~二年四月三日
河北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