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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3 21:18:4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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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号召广大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共筑诚信长城”大型系列活动的通知
2004-11-30   
发文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4-11-30
执行日期:2004-11-30
失效日期:1900-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全国人民诚信意识,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加快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健康地发展,中央文明办、全国整顿办和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03年我国实现“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在公民中深入人心,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明显发挥作用,失信为耻的观念在社会生活和经济交往中为绝大多数公民所遵守”的目标。为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中外企业信用联盟、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居庸关长城管理处等十八家单位联合发起“共筑诚信长城”大型系列活动,制定诚信公约,并将诚信公约和社会各界代表的签名镌刻于“诚信长城”之上,让“诚信”以史为鉴,以长城为证。活动旨在倡导诚信的代表性和诚信的永恒性,从而推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
诚信是《世界经济发展宣言》的内容之一,“共筑诚信长城”系列活动是对诚信这一道德准则的进一步贯彻和延伸。此次全国律协作为发起单位之一,旨在宣传律师行业诚信,树立律师行为威信。此次活动是以诚信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无需任何费用。各地律师协会应尽快将文件下发到各,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按要求精炼本所诚信理念,填写倡议书。请于12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倡议书原件特快专递至全国律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五层
邮编:100007
联系人:马国光、刘大宁
联系电话:(010)64060213 84043208
附件:倡议书(可复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00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倡议书
21世纪,我们正面临着各种竞争——经济的竞争、科技的竞争、市场的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在所有竞争中,一个无时无处不渗透其中,决定着竞争结果的重要因素就是诚信。
诚信是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民遵守的道德准则,是《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宗旨“平等、诚信、合作、发展”的内容,“共筑诚信长城”系列活动是对诚信这一道德准则的进一步贯彻和延伸。
值此在《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发布一周年之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广大律师发出倡议:
让我们共筑诚信长城。
让我们的诚信以史为鉴,以长城为证!
让我们的诚信与长城同在!长城不倒,诚信永存。
让它成为一块基石:铭刻诚信理念,警示国人诚信是“立人、立业、立国”之本。
让它成为一个中心:传播诚信文件,交流信用资讯的中心。
让它成为一个基地:诚信教育的基地。
让它成为一个里程碑:推动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里程碑。
让它成为一面鲜明的旗帜:是亿万人民紧密相连、高声呐喊,弘扬诚信理念的旗帜,它必将遍布神州大地,冲出中国,走向世界!
赞成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事务所的诚信理念:
联系地址:
律师事务所网址:
律师事务所电话:
传真:
Email:
赞成人(法人):
移动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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