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七十三条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9-24 20:46
标题: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解读: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而引起侵权的,其责任承担的主体为经营者,受害人故意和不可抗力为其免责事由。但只要被侵权人存在过失,这里既包括重大过失也包括一般过失,都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不能不说这里存在保护“铁老大”的嫌疑。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