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6 13:43:0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4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一些常委委员审议环保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环境监测数据应依法定期公开。
前不久在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首次分组审议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一些常委委员提出,环境监测数据应当依法定期公开。
虞云耀委员说,环境问题大家都很关注。如何使全社会都来参与对环境保护的监督,这个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在草案中适当体现。
范徐丽泰委员说,监测数据依法公开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也是让人民有一个选择权。如果住的地方环境污染的情况比较严重,有关民众可能选择迁移,如果不知道,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草案规定“监测数据依法公开”,希望加两个字,即“依法定期公开”。“定期”可以是每个月公布甚至每天公布,按照当地情况决定。总之,要让老百姓及时知道这个数字。
范徐丽泰委员说,草案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要进行监测。应当要求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将这些监测数据在该单位的所在地定期公布。草案将这些数据纳入国家监察数据信息体系,依法予以公布。这公布的是一个滞后的情况,等这个数字到了国家监察数据信息体系中,再予以公开,又过了一段时期。应当让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区居住的人及时知道这个相邻的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吴晓灵委员说,对最近一段时间在上项目的时候所引起的很多社会公众的批评和群体性事件,在这次环保法修改中应有所反映、有所呼应。虽然已有环境影响评价法,但这部法律对于政府部门依法公开环评信息的要求是不具体的,难以保护公众环境知情权。
吴晓灵委员建议,这次修改环保法,应把让公众知道环评信息的过程规定得更明确一些。建议规定,“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应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加强与公众的沟通。金融部门应该将环评报告作为项目融资的依据之一。
法制网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