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6 13:31:1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6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结束的北京市13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表决稿)》,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众所周知,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北京这样的国际大都市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尤其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的今天,垃圾处理这一看似很家常的问题,实质上已危及到城市环境、居民生活质量、社区体制、执政水平等等或深或浅的问题。
  据介绍,早在200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将代表提出的加快垃圾焚烧厂建设速度的建议作为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的建议。2009年11月26日,关于制定《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立项论证报告通过,条例列入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2010年,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加快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专题调研组”,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总结基层干部群众的经验,最终形成了富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关于“加快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专题调研报告》。今年5月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起审议。经过多年的努力,经过两次审议,出台的这一地方法规浓聚着多处创新,堪称一部创制性地方法规。
  构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责任体系生活垃圾处理,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基于这样的考虑,条例第三条规定,“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条例第四条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具体的执行中,市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制定出有效的政策措施,并保障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的投入。同时,各区县乡镇街也要分级落实责任,积极响应配合。
  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资源化利用此条例的另一大创制性体现在建立了收费制度,从而达到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目的,如规定:“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
  这一创新举措能够彻底改变以往居民对垃圾排放“多排少排一个样,分不分类一个样”的误区,通过不同的收费标准,能够有效促使老板姓养成垃圾分类以及尽量减少垃圾排放的良好习惯,既利于管理又从根源上规范了北京市的垃圾处理工作。
  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条例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餐厨垃圾实行全程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如条例规定,“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
  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本市应当建立健全对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并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纳入网格化管理。
  卫生、工商、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将餐厨垃圾的排放和流向纳入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城管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收运餐厨垃圾车辆的执法检查。
  市容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保等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运行和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对不同种类垃圾采取不同处理形式由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因此各异。所以建立不同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促进源头分类与终端处理的有效衔接,同时也为了使全社会更好地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条例规定: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利于减量化、资源化和便于分类投放的原则,以及本市生活垃圾的特性、处理方式,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根据生活垃圾处理结构的变化进行调整。
  对建筑垃圾,条例规定,北京市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就要加快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制定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政策,促进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以及再生产品利用规模化。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采取措施鼓励建设工程选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和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并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生产企业发展。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