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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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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专题
2018-11-13 17: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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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70492)
主专题:
康复费
(5008)
划词:
ID(13076)
第三十六条 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康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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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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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17:56:29
主题:
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70492)
主专题:
康复费
(5008)
划词:
ID(13076)
第三十六条 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康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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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17: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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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70492)
主专题:
定期金给付
(4481)
划词:
ID(13076)
第三十六条 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定期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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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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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17:54:00
主题:
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70492)
主专题:
住院伙食补助费
(40)
划词:
ID(13075)
第三十六条 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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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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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17:53:47
主题:
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70492)
主专题:
住院伙食补助费
(40)
划词:
ID(13075)
第三十六条 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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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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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17:53:25
主题:
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70492)
主专题:
住宿费
(14)
划词:
ID(11911)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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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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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17:53:04
主题:
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70492)
主专题:
住宿费
(14)
划词:
ID(11911)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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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9 17:50:12
主题:
肇事方赔了,工伤理赔时要抵扣?
【回收站】
(580844)
主专题:
新证
(5415)
划词:
ID(13070)
审理此案的法官称,人身损害赔偿属于私法领域的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公法领域的福利待遇是不同的,二者是不同的救济途径。
工伤保险属于广义的人身保险,而人身是无价,该案中小刘的家人获得“双份赔偿”也是理所当然的。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新证】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新证】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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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6
划词
删除专题
2018-11-09 17:49:22
主题:
肇事方赔了,工伤理赔时要抵扣?
【回收站】
(580844)
主专题:
专家证人
(3051)
划词:
ID(13065)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当地社保局给出的理由是:按照四川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等规定,因第三方责任造成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采取补足方式支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因而才扣除了小刘家人从肇事方获得的相关金额。对于社保局的这一做法,小刘的家人难以接受。家属认为,该社保局的做法违法,遂将该局诉至法院。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专家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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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5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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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9 17:47:38
主题:
肇事方赔了,工伤理赔时要抵扣?
【回收站】
(580844)
主专题:
专家证人
(3051)
划词:
ID(13070)
审理此案的法官称,人身损害赔偿属于私法领域的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公法领域的福利待遇是不同的,二者是不同的救济途径。
工伤保险属于广义的人身保险,而人身是无价,该案中小刘的家人获得“双份赔偿”也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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