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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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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5:07:21
主题:
20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583144)
主专题:
表见代理
(4763)
划词:
ID(17002)
第二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合同且未超越权限,法人、非法人组织仅以合同加盖的印章不是备案印章或者系伪造的印章为由主张该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系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但是仅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而未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相对人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订立合同时未超越权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但是,当事人约定以加盖印章作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除外。 合同仅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而无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相对人能够证明合同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在前三款规定的情形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订立合同时虽然超越代表或者代理权限,但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的规定构成表见代表,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表见代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表见代理】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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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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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0:03:16
主题:
20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583144)
主专题:
具有定金性质的订金
(29018)
划词:
ID(16962)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是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一方主张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了定金性质,但是未约定定金类型或者约定不明,一方主张为违约定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具有定金性质的订金】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具有定金性质的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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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6170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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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0:03:01
主题:
20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583144)
主专题:
押金具有定金性质
(28133)
划词:
ID(16962)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是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一方主张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了定金性质,但是未约定定金类型或者约定不明,一方主张为违约定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押金具有定金性质】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押金具有定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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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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