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259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259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26426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7 20:11:33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低价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罪
(28315)
划词:
ID(16996)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低价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低价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6425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7 20:10:42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限制自由索债构成拘禁罪
(29238)
划词:
ID(16995)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限制自由索债构成拘禁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限制自由索债构成拘禁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6424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7 20:10:11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酒后性关系有强奸罪可能
(29237)
划词:
ID(16994)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酒后性关系有强奸罪可能】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酒后性关系有强奸罪可能】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6423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7 20:09:37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泄愤闹事构成寻衅滋事罪
(29233)
划词:
ID(16993)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泄愤闹事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泄愤闹事构成寻衅滋事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6422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7 20:09:10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酒后打架构成聚众斗殴罪
(29232)
划词:
ID(16992)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酒后打架构成聚众斗殴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酒后打架构成聚众斗殴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6421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7 20:08:24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虚构报销构成职务侵占罪
(28279)
划词:
ID(16991)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虚构报销构成职务侵占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虚构报销构成职务侵占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6420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7 20:07:50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失手伤人构成伤害罪
(29234)
划词:
ID(16990)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失手伤人构成伤害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失手伤人构成伤害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6419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7 20:07:24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强拿硬要构成抢夺罪
(29239)
划词:
ID(16989)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强拿硬要构成抢夺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强拿硬要构成抢夺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6418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7 20:06:53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收回扣构成非公受贿罪
(29242)
划词:
ID(16988)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收回扣构成非公受贿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收回扣构成非公受贿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6417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7 20:06:24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收受酒礼构成受贿罪
(29241)
划词:
ID(16987)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收受酒礼构成受贿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收受酒礼构成受贿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1 ...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 26 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