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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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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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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证明格式条款已合理提示说明
(2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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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947)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不能证明格式条款已合理提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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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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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
(27995)
划词:
ID(16947)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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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2: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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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手写确认提示说明格式条款有效
(30016)
划词:
ID(16947)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手写确认提示说明格式条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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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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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签字仍不足以证明格式条款已说明
(30015)
划词:
ID(16947)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签字仍不足以证明格式条款已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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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2: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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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已尽说明义务认定格式条款有效
(30014)
划词:
ID(16947)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已尽说明义务认定格式条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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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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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格式条款未合理提示无效
(29815)
划词:
ID(16947)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格式条款未合理提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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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23: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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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逾期交房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28016)
划词:
ID(16170)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逾期交房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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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23: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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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逾期交房有权解除合同
(28010)
划词:
ID(16170)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逾期交房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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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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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2565)
划词:
ID(17764)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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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0:33:57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3220)
划词:
ID(17764)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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