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3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3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30367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2-09 18:15:52
主专题:
不服民事申诉处理申请检察建议
(30341)
副专题:
不服民事再审处理申请检察建议
操作说明:将【不服民事申诉处理申请检察建议】专题名称变更为【不服民事再审处理申请检察建议】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0362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4-12-09 18:04:24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83097)
主专题:
不服民事申诉处理申请检察建议
(30341)
划词:
ID(17360)
第二百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不服民事申诉处理申请检察建议】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不服民事申诉处理申请检察建议】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不服民事申诉处理申请检察建议】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0361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09 18:04:24
主专题:
民事申诉
(30338)
副专题:
不服民事申诉处理申请检察建议
(30341)
操作说明:将【不服民事申诉处理申请检察建议】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民事申诉】为【不服民事申诉处理申请检察建议】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