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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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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45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2-06 18:43:31
主专题:
通知后未不缴税款
(29080)
副专题:
税务机关通知后仍未不缴税款
操作说明:将【通知后未不缴税款】专题名称变更为【税务机关通知后仍未不缴税款】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29844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06 18:43:08
主题:
202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83141)
主专题:
通知后未不缴税款
(29080)
划词:
ID(17282)
第三条 纳税人有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或者批准延缓、分期缴纳的期限内足额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全部履行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税务机关没有依法下达追缴通知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通知后未不缴税款】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通知后未不缴税款】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