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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16-12-22 11:32:05
主题:
1994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26241)
主专题:
禁止使用童工
(1979)
划词:
ID(9621)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本条第一款的具体规定在国务院第81号令《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
本条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指《关于界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艺徒概念的通知》、《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等。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禁止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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