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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7 划词
删除专题
2024-10-11 21:05:43
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86020) 主专题:删除测试(28718)
划词:ID(16811)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删除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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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6 划词
删除专题
2024-10-11 21:04:21
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86020) 主专题:删除测试(28718)
划词:ID(16811)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删除测试】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25025 划词
删除专题
2024-10-11 20:59:41
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86020) 主专题:删除测试(28718)
划词:ID(16811)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删除测试】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25020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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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8:19:22
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86020) 主专题:新的子专题测试2(28719)
划词:ID(16811)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新的子专题测试2】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新的子专题测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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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9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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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1:14:32
主题: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5380) 主专题:劳动争议仲裁时效(1952)
划词: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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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5004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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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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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4999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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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1:01:34
主题: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5380) 主专题:劳动调解支付令(28706)
划词:ID(4695)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劳动调解支付令】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劳动调解支付令】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劳动调解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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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95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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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0:57:55
主题: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559989) 主专题:劳动报酬支付令(1945)
划词:ID(4505)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劳动报酬支付令】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劳动报酬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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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4981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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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9: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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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80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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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9:44:40
主题:2004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9411) 主专题:投诉单位未缴社保(28705)
划词:ID(16801)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投诉单位未缴社保】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投诉单位未缴社保】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投诉单位未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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