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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16 06:52:17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30805)
划词:
ID(16994)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1855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2-16 06:47:29
主专题:
第一次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30805)
副专题:
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操作说明:将【第一次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专题名称变更为【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1852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4-12-16 06:44:47
主题:
1984 【已废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4031)
主专题:
第一次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30805)
划词:
ID(17590)
③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第一次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第一次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第一次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1851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16 06:44:46
主专题:
强奸罪
(692)
副专题:
第一次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
(30805)
操作说明:将【第一次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强奸罪】为【第一次强奸事后精神胁迫继续构强奸罪】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