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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1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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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3 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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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0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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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14: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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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8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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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14:48:11
主题:1994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26241) 主专题:强令违章冒险作业(2001)
划词:ID(9671)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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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7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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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14: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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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14:46:52
主题:1994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26241) 主专题:劳动监督检查(1914)
划词:ID(9669)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其分工在于看其监督检查的范围是否属于劳动工作,凡属劳动工作,依本法第九条、第八十五条,由劳动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进行处罚。反之,则应由其他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依法行使监督权。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劳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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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5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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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14:46:37
主题:1994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26241) 主专题:工资范围(2005)
划词:ID(9668)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工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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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4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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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14: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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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3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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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14:43:57
主题:1994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26241) 主专题:劳动监督检查(1914)
划词:ID(9666)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劳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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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2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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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14: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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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14: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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