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3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3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30008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2-07 21:02:42
主专题:
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
(30245)
副专题:
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
操作说明:将【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专题名称变更为【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0001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4-12-07 20:58:30
主题:
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581877)
主专题:
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
(30245)
划词:
ID(14741)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0000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07 20:58:29
主专题:
增值税
(6107)
副专题:
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
(30245)
操作说明:将【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增值税】为【销售农产品增值税11\%】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