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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71
专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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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19:57
主专题:
单位未答复属于仲裁时效中止的正当理由
(28715)
副专题:
单位未答复仲裁时效中止
操作说明:将【单位未答复属于仲裁时效中止的正当理由】专题名称变更为【单位未答复仲裁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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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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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19:03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4552)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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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69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2-08 21:18:30
主专题: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4543)
副专题: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nums}则
操作说明:将【劳动仲裁时效中断】专题名称变更为【劳动仲裁时效中断{nums}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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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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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专题名称
2024-12-08 21:18:17
主专题: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30326)
副专题: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即重新计算
操作说明:将【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专题名称变更为【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即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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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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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17:56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30326)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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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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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15:50
主题:
2009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578683)
主专题:
对方同意履行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30325)
划词:
ID(11050)
第十条 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对方同意履行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对方同意履行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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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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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15:05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申请支付令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30324)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申请支付令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申请支付令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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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15:01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当事人投诉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30323)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当事人投诉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当事人投诉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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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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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14:56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提出主张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30322)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提出主张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提出主张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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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0262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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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08 21:14:50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劳动仲裁时效申请调解中断
(30321)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劳动仲裁时效申请调解中断】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劳动仲裁时效申请调解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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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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