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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9: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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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公职人员亲密人
(30610)
划词:
ID(17444)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公职人员亲密人】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公职人员亲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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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9:28:20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公职人员近亲属
(30609)
划词:
ID(17444)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公职人员近亲属】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公职人员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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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9: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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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80936)
主专题:
单位影响力行贿20万以上构罪
(30607)
划词:
ID(17461)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定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定以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单位影响力行贿20万以上构罪】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单位影响力行贿20万以上构罪】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单位影响力行贿20万以上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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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14 09:23:41
主专题:
单位行贿罪
(1061)
副专题:
单位影响力行贿20万以上构罪
(30607)
操作说明:将【单位影响力行贿20万以上构罪】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单位行贿罪】为【单位影响力行贿20万以上构罪】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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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9:21:49
主题:
20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80936)
主专题:
影响力行贿按行贿罪标准定罪量刑
(30606)
划词:
ID(17461)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定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定以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影响力行贿按行贿罪标准定罪量刑】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影响力行贿按行贿罪标准定罪量刑】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影响力行贿按行贿罪标准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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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9:21:48
主专题: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30561)
副专题:
影响力行贿按行贿罪标准定罪量刑
(30606)
操作说明:将【影响力行贿按行贿罪标准定罪量刑】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为【影响力行贿按行贿罪标准定罪量刑】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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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9:21:00
主题:
20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80936)
主专题:
影响力受贿按受贿罪定罪量刑
(30605)
划词:
ID(17461)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定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定以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影响力受贿按受贿罪定罪量刑】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影响力受贿按受贿罪定罪量刑】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影响力受贿按受贿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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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8
专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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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9:20:59
主专题: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1057)
副专题:
影响力受贿按受贿罪定罪量刑
(30605)
操作说明:将【影响力受贿按受贿罪定罪量刑】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为【影响力受贿按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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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9:17:00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行贿250至500万加重情节判10年以上
(30603)
划词:
ID(17446)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行贿250至500万加重情节判10年以上】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行贿250至500万加重情节判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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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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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14 09:16:55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行贿500万以上判10年以上
(30602)
划词:
ID(17446)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行贿500万以上判10年以上】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行贿500万以上判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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