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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07: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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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乘人之危合同
(67)
划词:
ID(16867)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乘人之危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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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07:10:53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胁迫合同
(66)
划词:
ID(16866)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胁迫合同】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胁迫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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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07:10:07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重大误解
(63)
划词:
ID(16865)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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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07:09:16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欺诈合同
(65)
划词:
ID(16864)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欺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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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0 09: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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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有毒有害食品支持十倍赔偿
(28806)
划词:
ID(16863)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有毒有害食品支持十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有毒有害食品支持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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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0 09:26:13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十倍赔偿
(27923)
划词:
ID(16863)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十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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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0 09:25:24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假一赔十
(28805)
划词:
ID(16863)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假一赔十】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假一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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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0 07:23:37
主题:
2020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583040)
主专题:
不能以包装损坏为由拒绝退货
(28948)
划词:
ID(16862)
第八条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不能以包装损坏为由拒绝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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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21:43:54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583039)
主专题:
退货
(28595)
划词:
ID(16861)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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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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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21:37:52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消费投诉
(28944)
划词:
ID(16860)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消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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