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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15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11 21:55:50
主题:
20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9497)
主专题:
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
(30403)
划词:
ID(17388)
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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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0572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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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11 17:45:50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
(30403)
划词:
ID(16993)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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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0565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11 17:42:53
主专题:
寻衅滋事罪
(945)
副专题:
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
(30403)
操作说明: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寻衅滋事罪】为【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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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