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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74 专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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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08:01:24
主专题:婚外恋低价转让财物可撤销(31710) 副专题:婚外恋低价转让财物无效 操作说明:将【婚外恋低价转让财物可撤销】专题名称变更为【婚外恋低价转让财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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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71 专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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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07:57:27
主专题:虚构夫妻债务少分不分原则(2447) 副专题:伪造夫妻债务少分不分原则 操作说明:将【虚构夫妻债务少分不分原则】专题名称变更为【伪造夫妻债务少分不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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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70 专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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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07:56:57
主专题:隐转卖损挥财产少分不分原则(2423) 副专题: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财产少分不分原则 操作说明:将【隐转卖损挥财产少分不分原则】专题名称变更为【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财产少分不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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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07:55:33
主题:20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583187) 主专题:隐转卖损挥不分财产(27504)
划词:ID(17866)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隐转卖损挥不分财产】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隐转卖损挥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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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68 专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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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07:55:15
主专题:隐转卖损不分财产(27504) 副专题:隐转卖损挥不分财产 操作说明:将【隐转卖损不分财产】专题名称变更为【隐转卖损挥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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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07:54:43
主题:20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583187) 主专题:隐转卖毁挥伪少分财产(27503)
划词:ID(17866)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隐转卖毁挥伪少分财产】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隐转卖毁挥伪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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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07:52:17
主题:20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583187) 主专题:受胁迫的夫妻房屋赠与可撤销(31709)
划词:ID(17865)
第五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给予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请求撤销前两款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受胁迫的夫妻房屋赠与可撤销】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受胁迫的夫妻房屋赠与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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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07:52:15
主题:20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583187) 主专题:受欺诈的夫妻房屋赠与可撤销(31708)
划词:ID(17865)
第五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给予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请求撤销前两款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受欺诈的夫妻房屋赠与可撤销】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受欺诈的夫妻房屋赠与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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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07:46:37
主题:20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583187) 主专题:夫妻赠与房屋无过错可请求撤销(31707)
划词:ID(17865)
第五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给予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请求撤销前两款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夫妻赠与房屋无过错可请求撤销】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夫妻赠与房屋无过错可请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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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63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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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07:41:32
主题:20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583187) 主专题:夫妻赠与房屋未过户按共同财产分割(31706)
划词:ID(17865)
第五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给予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请求撤销前两款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夫妻赠与房屋未过户按共同财产分割】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夫妻赠与房屋未过户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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