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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1-16 15:39:26
主专题:
离职{nums}攻略
(5986)
副专题:
不能补缴社保应予赔偿
(1997)
操作说明:将【不能补缴社保应予赔偿】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离职{nums}攻略】为【不能补缴社保应予赔偿】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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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650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16-12-22 14:40:33
主题:
1994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26241)
主专题: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形
(1997)
划词:
ID(9663)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本条中的“依法”是指法律、法规。目前主要依照《劳动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等。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继续依照有效的劳动规章及一些规范性文件执行。
本条中的“社会保险待遇”是指养老、疾病、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死亡等保险待遇。
本条中的“法律、法规”主要指正制定中的《社会保险法》和5个保险条例。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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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