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7014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7014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25826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25 17:44:00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未约定擅自转租可解除合同
(28213)
划词:
ID(16923)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未约定擅自转租可解除合同】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未约定擅自转租可解除合同】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5825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25 17:40:06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假一赔三
(28810)
划词:
ID(16788)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假一赔三】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假一赔三】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5823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25 10:36:23
主题:
20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569775)
主专题:
无法提供执行财产线索
(28834)
划词:
ID(16922)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案件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合议。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裁定应当载明案件的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受偿和未受偿的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理由,以及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等内容。 依据本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项规定的情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组织当事人就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进行听证;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其提供的线索重新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经听证认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中规定的“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是指至少完成下列调查事项: (一)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银行存款,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地产登记,向法人登记机关查询股权,向有关车管部门查询车辆等情况; (二)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包括被执行人的经济收入来源、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等。如果根据财产线索判断被执行人有较高收入,应当按照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调查途径进行调查; (三)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执行法院所属高级人民法院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够完成的调查事项; (四)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必须完成的调查事项。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无法提供执行财产线索】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无法提供执行财产线索】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5822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25 10:32:12
主题:
20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583098)
主专题:
无法提供执行财产线索
(28834)
划词:
ID(16921)
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无法提供执行财产线索】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无法提供执行财产线索】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5821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25 10:27:36
主题:
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582671)
主专题:
到期未申请续行财产保全
(28833)
划词:
ID(16920)
第十八条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到期未申请续行财产保全】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到期未申请续行财产保全】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5820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25 10:25:07
主题:
20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82040)
主专题:
未申请鉴定承担不利后果
(28836)
划词:
ID(16919)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未申请鉴定承担不利后果】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未申请鉴定承担不利后果】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5819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25 10:20:58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83097)
主专题:
证据不足法院不支持主张
(28832)
划词:
ID(16918)
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证据不足法院不支持主张】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证据不足法院不支持主张】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5818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25 10:17:38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83097)
主专题:
证据无原件法院不予采信
(28830)
划词:
ID(16917)
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证据无原件法院不予采信】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证据无原件法院不予采信】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5817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25 10:14:43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83097)
主专题: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8831)
划词:
ID(16916)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5812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4-10-25 09:45:06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581869)
主专题:
企业所得税申报义务
(29103)
划词:
ID(16915)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企业所得税申报义务】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企业所得税申报义务】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企业所得税申报义务】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1 ...
624
625
626
627
628
629
630
631
... 702
/ 702 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