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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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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51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13 16:36:14
主专题:
财务会计
(2925)
副专题:
会计凭证
(7268)
操作说明:将【会计凭证】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财务会计】为【会计凭证】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4 法道:4 法币:4
30950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13 16:35:52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583094)
主专题:
会计凭证
(7268)
划词:
ID(17432)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会计凭证】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会计凭证】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