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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29077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1-29 16:18:57
主专题:
对方丧事能力可中止履行合同
(29022)
副专题:
对方丧失能力可中止履行合同
操作说明:将【对方丧事能力可中止履行合同】专题名称变更为【对方丧失能力可中止履行合同】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29020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1-29 10:36:47
主专题:
对方失能可中止履行合同
(29022)
副专题:
对方丧事能力可中止履行合同
操作说明:将【对方失能可中止履行合同】专题名称变更为【对方丧事能力可中止履行合同】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26070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30 21:08:13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对方可能丧失能力可中止履行合同
(29022)
划词:
ID(16874)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对方可能丧失能力可中止履行合同】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对方可能丧失能力可中止履行合同】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