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5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5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29612
划词
添加专题
2024-12-04 18:31:57
主题:
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582877)
主专题:
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29005)
划词:
ID(17262)
第十九条 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
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存在重大误解,并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根据交易习惯等认定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的除外。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9607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04 18:30:45
主题:
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582877)
主专题:
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29005)
划词:
ID(17261)
第二十条 行为人以其意思表示存在第三人转达错误为由请求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适用本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9604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04 18:28:10
主专题:
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29005)
副专题:
无证据证明重大误解认定有效
(27577)
操作说明:将【无证据证明重大误解认定有效】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为【无证据证明重大误解认定有效】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28697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1-25 16:51:51
主专题:
{mums}大合同可撤销
(29534)
副专题:
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29005)
操作说明:将【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mums}大合同可撤销】为【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26084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0-30 21:28:14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29005)
划词:
ID(16865)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