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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70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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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5 16:40:06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构故意伤害罪
(30778)
划词:
ID(16990)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构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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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1767
划词
添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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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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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专题
2024-12-15 16:38:45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构故意伤害罪
(30778)
划词:
ID(16992)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构故意伤害罪】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构故意伤害罪】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构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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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1766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15 16:38:45
主专题:
聚众斗殴罪
(944)
副专题: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构故意伤害罪
(30778)
操作说明:将【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构故意伤害罪】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聚众斗殴罪】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构故意伤害罪】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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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