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7014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7014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33480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2-24 17:38:35
主专题:
约定可以转租
(28212)
副专题:
房屋约定可以转租
操作说明:将【约定可以转租】专题名称变更为【房屋约定可以转租】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3479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2-24 17:38:24
主专题:
未约定擅自转租可解除合同
(28213)
副专题:
房屋擅自转租可解除合同
操作说明:将【未约定擅自转租可解除合同】专题名称变更为【房屋擅自转租可解除合同】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3478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4-12-24 17:37:04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租房擅自改扩建赔偿损失
(31100)
划词:
ID(17737)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租房擅自改扩建赔偿损失】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租房擅自改扩建赔偿损失】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租房擅自改扩建赔偿损失】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3477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24 17:37:04
主专题:
租赁房屋改扩建
(28170)
副专题:
租房擅自改扩建赔偿损失
(31100)
操作说明:将【租房擅自改扩建赔偿损失】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租赁房屋改扩建】为【租房擅自改扩建赔偿损失】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3476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24 17:35:38
主专题:
租赁房屋改扩建
(28170)
副专题: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恢复原状
(28164)
操作说明: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恢复原状】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租赁房屋改扩建】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恢复原状】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3475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24 17:34:59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恢复原状
(28164)
划词:
ID(17737)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恢复原状】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恢复原状】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3474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24 17:32:49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改扩建须经出租方同意
(28174)
划词:
ID(17737)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改扩建须经出租方同意】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改扩建须经出租方同意】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3473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2-24 17:32:24
主专题:
经出租方同意改扩建
(28174)
副专题:
改扩建须经出租方同意
操作说明:将【经出租方同意改扩建】专题名称变更为【改扩建须经出租方同意】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3472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4-12-24 17:30:52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维修房屋后租期顺延
(31099)
划词:
ID(17736)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维修房屋后租期顺延】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维修房屋后租期顺延】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维修房屋后租期顺延】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3471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24 17:30:51
主专题:
租赁房屋修缮
(874)
副专题:
维修房屋后租期顺延
(31099)
操作说明:将【维修房屋后租期顺延】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租赁房屋修缮】为【维修房屋后租期顺延】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1 ...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 702
/ 702 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