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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77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4-12-22 22:04:04
主专题:醉驾免刑条件(5983) 副专题:醉驾低于150且无从重情节可免刑(5597) 操作说明:将【醉驾低于150且无从重情节可免刑】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醉驾免刑条件】为【醉驾低于150且无从重情节可免刑】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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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25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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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22 20:57:22
主题:202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583180) 主专题:醉驾低于150且无从重情节可免刑(5597)
划词:ID(17724)
第十二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三)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四)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五)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的,依照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醉驾低于150且无从重情节可免刑】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醉驾低于150且无从重情节可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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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24 专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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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20:56:30
主专题:醉驾低于150(5597) 副专题:醉驾低于150且无从重情节可免刑 操作说明:将【醉驾低于150】专题名称变更为【醉驾低于150且无从重情节可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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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3323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4-12-22 20:55:36
主专题:危险驾驶罪之量刑(5597) 副专题:醉驾低于150 操作说明:将【危险驾驶罪之量刑】专题名称变更为【醉驾低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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