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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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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08:40:46
主题:
20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109933)
主专题:
信用惩戒
(28564)
划词:
ID(16764)
第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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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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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08:36:46
主题:
20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109933)
主专题:
申请纳入失信名单
(28563)
划词:
ID(16762)
第二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申请纳入失信名单】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申请纳入失信名单】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申请纳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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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10:23:37
主题:
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82977)
主专题:
不得担任董监高
(28556)
划词:
ID(16761)
第一百七十八条 【消极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不得担任董监高】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不得担任董监高】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不得担任董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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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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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专题
2024-10-05 09:27:45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81254)
主专题:
失信限制
(28553)
划词:
ID(15075)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失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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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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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09:27:37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81254)
主专题: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28554)
划词:
ID(15075)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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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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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09:26:54
主题:
20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574124)
主专题:
不得高消费
(28555)
划词:
ID(11923)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不得高消费】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不得高消费】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不得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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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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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09:25:18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81254)
主专题:
失信限制
(28553)
划词:
ID(15075)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失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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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09:03:42
主题:
2023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582976)
主专题:
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8549)
划词:
ID(16760)
第十三条 认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已建立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规定,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将信用主体移出名单。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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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18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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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09:03:22
主题:
2023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582976)
主专题:
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8549)
划词:
ID(16759)
第十二条 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由认定单位负责受理。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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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17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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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09:01:36
主题:
2023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582976)
主专题: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范围
(28552)
划词:
ID(16758)
第十五条 以简易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不进行归集和公示。 以普通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进行归集和公示。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信息,同一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其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起点以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为准。 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原则上不公示。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范围】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范围】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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