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 Powered by Discuz!
已查询到 2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审核状态筛选:
操作类型筛选:
管理执行筛选: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 全部 ]
已查询到 2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31841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16 06:37:44
主题:1984 【已废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4031) 主专题:暴力发生性关系构强奸罪(5770)
划词:ID(17586)
二、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淫妇女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对于一贯利用职权奸淫妇女多人,情节恶劣的,可以流氓罪判处。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暴力发生性关系构强奸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暴力发生性关系构强奸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1831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15 17:53:17
主题: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583129) 主专题:暴力发生性关系构强奸罪(5770)
划词:ID(16994)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暴力发生性关系构强奸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暴力发生性关系构强奸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