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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08:39:03
主题:
20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582787)
主专题:
婚内赠与未登记可撤销
(30880)
划词:
ID(17633)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婚内赠与未登记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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