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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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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6:52:14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自愿事后反口不认定强奸罪
(30803)
划词:
ID(16994)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自愿事后反口不认定强奸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自愿事后反口不认定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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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4-12-16 06:42:15
主题:
1984 【已废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4031)
主专题:
当时自愿事后反口不认定强奸罪
(30803)
划词:
ID(17588)
①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当时自愿事后反口不认定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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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