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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16-12-22 12:15:42
主题:
1994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26241)
主专题:
试用期
(1866)
划词:
ID(9628)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本条中规定的“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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