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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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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劳动仲裁调解
(30331)
划词:
ID(17352)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劳动仲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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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41:09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劳动争议仲裁先予执行
(1969)
划词:
ID(17348)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劳动争议仲裁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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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22:37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失后继续计算
(30329)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劳动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失后继续计算】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劳动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失后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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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21:35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有正当理由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30328)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有正当理由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有正当理由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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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21:28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不可抗力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30327)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不可抗力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不可抗力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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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20:37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无法证明存在不可抗力中止
(28717)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无法证明存在不可抗力中止】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无法证明存在不可抗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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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19:03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4552)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劳动仲裁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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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17:56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30326)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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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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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8 21:15:05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申请支付令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30324)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申请支付令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申请支付令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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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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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联专题
2024-12-08 21:15:01
主题: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380)
主专题:
当事人投诉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30323)
划词:
ID(16807)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当事人投诉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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