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将公开听证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6 13:37
标题: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将公开听证
  记者昨日(5月10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6月5日将举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听证会稿)立法听证会。
  据介绍,此次听证将重点围绕条例修订草案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一是建设单位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标准的规定是否科学、可行,二是关于新建住宅物业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三是如何合理使用和管理车位、车库,四是如何明确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归属以及建设、维护、管理职责。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有关条款将重点听证,譬如:“建设单位依法取得的车位、车库应当在办理商品房房屋预销售登记后出售或者附赠,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拟出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房屋套数时,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者车库。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未出售或者附赠的,建设单位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可以将车位、车库出租给本区域外的其他人,但租赁合同期限应当不超过六个月。”
  此外,听证会将设听证陈述人11人,重点发表意见。听证旁听人不超过30人。即日起至5月25日接受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