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3:4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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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胡瑜) 在偷盗电缆时被发现,竟然为了抗拒抓捕将两名保安刺伤。这个荒唐的小偷日前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38岁的段松强从河南来到上海后,只有小学文化的他一直没能赚到什么钱。见别人靠偷盗电缆线路卖掉来钱快,便也打起了歪主意。2007年10月27日早晨7点多,段松强潜入停泊在外高桥某造船公司船坞的一艘船舱内,用美工刀盗割了电缆线11米,价值1700余元。巡视的保安听到船舱内传来异常声响,发现了正在行窃的段松强。立即对其实施抓捕。岂料段松强在逃跑过程中为抗拒抓捕,竟然用美工刀将两名保安手部刺伤。最终,段松强被当场抓获。
  一中院终审认为,段松强实施该次盗窃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但其使用凶器抗拒抓捕,并致两人轻微伤。符合《刑法》规定的在盗窃行为中当场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罪的规定。由于段松强的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遂,且事后他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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