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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16 10:25:21 覃小珊 测试编辑 发布者 0802
法规索引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 2012年11月28日
实施日期: -
法规效力: 有效
废替修文件: -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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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在建工程抵押规定与上位法是否冲突问题的答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2012]3号请示收悉,经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答复如下:  
在建工程属于《担保法》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法律对在建工程抵押权人的范围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有关在建工程抵押的规定,是针对贷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时的特别规定,但并不限制贷款银行以外的主体成为在建工程的抵押权人。   
【相关专题:在建工程抵押权人 (1/1)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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