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7-7 13:24:5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974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哀莫大于心死
    ——也谈律师职业
                                   
   

   
    近读斯伟江文,一篇给法学毕业生,另一篇谈律师职业。于鄙人看来,其行文的基调,充溢过多的悲观。当然,清醒是一剂药,可以医治头脑发热的毛病,但过于的悲观,无助于律师业的前行,甚至是有害的。有基于此,不才想说上几句。
    1、在医生眼里,面前的大都是病人,在法律人看来,社会当然会有病。这是思维的局限性,手持锤子,全世界都是钉子。要防止过度概括的逻辑错误。
    2、律师职业,在艰难曲折中前行,需要法律人共同的坚守,其中有道义与担当,当然前行中会有代价。权利的斗争,向来就不会一帆风顺。在民智开启的时代,法律人要走的路,道阻且长,但终归会迈向未来,我们需要这份信心。
    3、怀疑的时代,更需要坚守与勇气。在勇气与智慧之间,勇气是第一顺位的。在所有的美德当中,勇气是美德的保障。故,面对社会的不公与不义,需要法律人勇敢前行。不义虽然如影随行,但历史会给前行者正名,甚至会赐予其美名(身陷囹圄而不应绝望,记住有曼德拉的故事)。
    4、斯律曾有言:“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对于律师职业而言,所谓好事,即在于尽职尽责,履行义务。小而言之,维护当事人权益,大而论之,则可兼济天下。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每个人都能各司其责,社会改良的目的,方可能实现。
    5、法律毕业生,源源不断,朝气而蓬勃,这是法律职业的后继力量。近日,不作就职的单位,就有三名应届法学研究生,前来就职,这当是鼓舞人心的现象——至少,他们没有失去信心!作为先行者,不才以为,对于年轻的后生,我们应作铺路者,作垫脚石,不当绊脚石;要给年轻人看到希望,要以身作则,隐忍而有所作为,于己于他,于国于家,都是正道。
    6、说一个职业正处于低谷,恰说明这个职业要走向光明;说黑夜深不可测,抬头定能看到满天星星;说作恶者没有得到惩罚,其实,“正义虽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假使,我们等不到了,还要相信,终会有后人会等到。
    7、庄子言,哀莫大于心死。如果失去信心,律师职业不会有前景,个人也不会再有突破。有信心,有坚守,再加上有担当,就个体而言,修身与齐家,不会成为问题;治国、平天下,也并不是没有可能。斯律之辈,作为社会的中坚,可谓任重而道远。
    8、不才更愿意相信,斯律之作,意在“反过来说”,这是逆向思维的表达。说一个职业如何能做好,不如说如何做坏一个职业;说一个职业没有明天,其实意在说明,如何才会有灿烂的明天。我想,这应没有超出斯伟江之本意。
    9、以上所述,实乃鄙陋之见,见笑!不过,最后还必须点题,鄙人当下还没有哀,更没有心死。至于,到底谁会死,走着瞧罢!(2014-7-4)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