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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呼广宇) 5月26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对因琐事引起口角后捅伤他人,逃亡中再次连续实施盗窃的被告人左艳兵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左艳兵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左艳兵于2007年2月13日15时许,在武安市徘徊村闫志红家喝酒时,与夏庄村村民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左艳兵用水果刀将王某的背部扎伤后逃跑。经武安市公安局法医损伤检验鉴定王某构成轻伤。 将人捅伤的左艳兵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一丝的悔改和收敛。其又分别于2007年4月的一天和2007年6月2日零时,伙同赵新所、孔军田(均已判刑)在车站从停留的货物列车上分别盗窃山西产“天脊”牌尿素40袋、山西产“天脊”牌硝酸铵73袋。两次盗窃物品总价值人民币9148元。2008年2月23日被告人左艳兵在徘徊村被徘徊镇派出所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左艳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伙同他人共同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左艳兵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均应予惩处,且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左艳兵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达成协议,可对其犯故意伤害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但其在在逃期间又犯盗窃罪,犯罪主观恶念较深,且没有退赔损失,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遂做出了以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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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呼广宇) 5月26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对因琐事引起口角后捅伤他人,逃亡中再次连续实施盗窃的被告人左艳兵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左艳兵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左艳兵于2007年2月13日15时许,在武安市徘徊村闫志红家喝酒时,与夏庄村村民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左艳兵用水果刀将王某的背部扎伤后逃跑。经武安市公安局法医损伤检验鉴定王某构成轻伤。
将人捅伤的左艳兵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一丝的悔改和收敛。其又分别于2007年4月的一天和2007年6月2日零时,伙同赵新所、孔军田(均已判刑)在车站从停留的货物列车上分别盗窃山西产“天脊”牌尿素40袋、山西产“天脊”牌硝酸铵73袋。两次盗窃物品总价值人民币9148元。2008年2月23日被告人左艳兵在徘徊村被徘徊镇派出所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左艳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伙同他人共同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左艳兵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均应予惩处,且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左艳兵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达成协议,可对其犯故意伤害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但其在在逃期间又犯盗窃罪,犯罪主观恶念较深,且没有退赔损失,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遂做出了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