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 2016年01月01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快我委法治机关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决定废止《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30件规章(见附件1)和《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等103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徐绍史
2016年1月1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共30件).pdf
(78.48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032件).pdf
(352.01 KB, 下载次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