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区法院首例“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作者:彭美英 发布时间:2018-10-09 18:03:25
会议现场
管理人团队
10月9日上午,北海冠奇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奇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如期召开。会议由银海区法院召集,管理人团队人员、6户债权人及其代表出席会议。该案是银海区法院受理的首例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案件。
债务人冠奇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后增至1200万元,经营范围为商品混凝土、水泥砖、水泥制品、建筑机械、材料等销售,成立以来以混凝土制品的销售为主。冠奇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较多,债权人纷纷诉至法院。银海区法院执行中涉及冠奇公司的案件3件,执行标的总额1802713.8元,而冠奇公司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属执行不能。经债权人申请,银海区法院作出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并经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裁定将该案移交银海区法院审理。银海区法院于2018年8月16日受理该案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指定了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作为冠奇公司管理人、并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组织管理人接管财产,指导管理人推进日常工作。截至申报截止日,冠奇公司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9笔,申报总金额为15891985.51元,经审核认定债权8笔,债权总额14400429.17元。
会上,合议庭通报了冠奇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情况,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对《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等议案进行了表决;管理人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债权审查报告和债务人财务状况报告,并对《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议案》、《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告》、《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进行了说明。经表决,三项议案均以投赞成票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83.33%、赞成票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6.45%的高票比例通过,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会议圆满完成了既定议程。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有利于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有利于化解执行积案,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银海区法院将继续加强内部配合衔接,全力做好“执转破”案件审理工作,依法保障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助推加力。
编辑:杨祖顺
文章出处: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