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出现家族律师吗?
——在“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启动仪式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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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总编辑 刘桂明
(2015年3月21日)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律师、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昨天是国际幸福日,今天又是我们中国传统的“龙抬头”的大喜日子,更是“中华遗嘱库”成立两周年的喜庆日子。这就彰显了幸福生活,抬头出发的丰富意义。所以,在这样的好日子里,来探讨一个与我们每个人的家庭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非常幸福,非常高兴。
我曾经在律师界说过一句影响很广的话,那就是“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为什么说“看起来很美”?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影视作品中表现的形象吧。
我们经常在欧美和香港电影里能够看到这样一种特殊的律师形象,有人把他们叫做遗嘱律师,因为他们往往会出现在宣读遗嘱的场合。
他们往往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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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电影《亿万未婚夫》画面
有时候,他们又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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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视剧《法外风云》画面
但是,事实上是怎么样呢?
事实上,他们的工作远比我所看到的宣读遗嘱要更加复杂而艰辛。除了替当事人订立、保管和执行遗嘱,他们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替当事人谋划怎样少交税,当然也包括遗产税;或者一旦自己或子女要离婚的话,怎样才能避免企业或家庭财产发生贬值;或者替当事人谋划怎样摆脱威胁家人生活的未来债务;或者替当事人处理一些非常隐私的秘密,例如定期给当事人的私生子生活费、让当事人特殊愿望圆满实现等事情。
确实如此,他们的工作绝大部分和富人的财产管理有关。可以说,他们是家庭财产风险的专业管理者,是客户隐私安全的忠诚保守者,是客户核心利益的忠实保护者。他们就是私人财富管理律师,就是财富传承律师。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奉献给他们一个新的称呼,那就是:家族律师!
家族律师,不但对于中国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陌生的,即便对于已经经过36年恢复重建历程的中国律师业来说,也是陌生的。尤其是,对于已经发展为27万大军的中国律师同行就更是陌生的。
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所谓陌生,并不表示可以缺席,也不意味着并不需要,更不意味着没有前途。
由此可见,中国不仅会出现家族律师,而且已经出现了家族律师。今天,我们很惊喜地看到,就在“中华遗嘱库”成立的最近两年来,中国家族律师正在萌芽。不少像陈凯律师这样的一批年轻人、一支生力军,已经开始走在了家族律师领域的前列!
所以,借今天联盟成立这个机会,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需要认清三个形势:
女士们、先生们: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相信,在“四个全面”的新常态下,家族律师的前景是美好的,家族律师的前途是宽广的,家族律师的前方是灿烂的。现在,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分享和见证这个历史性的一刻吧!让我们的家族律师和金融理财师们,携手推动财富管理领域的重大创新和变革,共同启动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的春天吧!
谢谢大家!谢谢各位!
新闻通稿:
???“富不过三代”魔咒有望终结 “家族信托”时代开启
?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启动
2015年3月21日,由中华遗嘱库、中国政法大学财富传承法律问题研究中心、公明财富传承管理集团发起的“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在京启动。
该联盟将打造为全国最大、最专业的财富传承联盟,计划用4个月时间在全国律师和理财师中发展1500名创始个人会员和50家创始机构,之后将在全国发展10万名专业人员,通过行业培训、跨界联合、公众教育、公益活动和产品创新等活动,推广财富传承理念,推动家庭建设。
当日,来自全国的近百名律师和理财师,以及保险、信托、第三方理财、投资银行等10多家相关机构共同签署了联盟发起倡议书。
联盟发起人、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表示,联盟将从业人员培训、社会公众意识培养和产品研发为主导,目前已聘请了一批在财富传承领域内知名的律师和理财师担任指导教师,他们将向联盟会员提供义务性讲座和培训。
【起因】
离婚分产、遗产争夺、二代败家
财富传承风险凸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财富传承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曹义孙表示,随着当前个人及家庭财富的迅速增长,财富保障与财富传承已成为社会化的需求。
陈凯表示,财富阶层比普通百姓群体更容易出现离婚分产、遗产争夺、二代败家的情况,他们的财富传承面临着一定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资本市场至少出现14起股东离婚案件。
2012年,在三一重工董事长袁金华在与前妻王海燕的离婚案中,王海燕因分得22亿元财产而进入当年“新财富500富人榜”,有人戏称这是A股市场“最昂贵的离婚”。
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曾是2008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榜眼,当年43岁的他总资产为350亿元。但在2010年9月,杜双华的妻子宋雅红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共同财产。宋雅红称,她起诉离婚时才知道11年前已被判离婚。此案因涉及高达数百亿元的财产分割,成为国内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
有“中国巴菲特”之称的著名投资人赵丙贤和妻子陆娟的离婚案件,则涉及20亿元的财产分割。
土豆网CEO王微和前妻杨蕾可谓闪婚闪离。2007年8月,王微和杨蕾结婚;2008年8月,王微提出离婚;2010年3月,双方正式离婚。但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王微在该公司中占股95%。这部分股份中,有76%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问题。杨蕾提起诉讼,对这部分股份的一半予以权利主张,法院随后冻结了该公司38%的股份进行保全,禁止转让。此时土豆网刚刚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拟以红筹形式赴纳斯达克上市的申请,为此上市申请不得不推迟。而其竞争对手优酷后发先至上市成功,导致双方的差距有所扩大。
除了离婚,继承也是困扰财富阶层的一大难题。2007年,盛通印刷上市前夕,董事长贾琳不幸身亡,由于股份继承问题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最终盛通印刷停止了上市脚步,直到2011年5月才得以上市,而因继承财产而产生的两名“娃娃股东”曾经引起媒体关注。
2008年,上市公司北生药业董事长何玉良因病去世,由于没有做好继承安排,公司甚至因为财务总监离职而导致无人发工资的局面,其生前好友楼忠福接手管理北生药业后,竟立即向法院申请北生药业破产,引起市场强烈关注。
近年来爆出的“富二代败家”事件也让财富传承问题令人瞩目。上市公司海翔药业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父亲罗邦鹏辛苦40余年将一家乡镇企业经营成上市公司,但其子接手不到4年就将企业控制权拱手让人。除此之外,像蓝翔技校家族内部大打出手、山西首富李兆会面临破产等事件都凸显了财富传承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
陈凯认为,企业家的离婚、财产继承和企业传承问题,不仅仅是家事,更关乎到企业的发展、市场的竞争甚至行业的秩序,因此其法律问题值得探讨。而普通百姓家庭的财富传承问题关系到家庭建设这个永恒命题,同样值得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陈凯说,“对于普通百姓家庭来说,如果不安排好婚姻、继承和传承等问题,同样会破坏家庭和睦,导致亲情破灭,甚至使家庭纽带彻底断裂。”
【现状】
极少数人精通,大多数人困惑
财富传承产业受困
伴随着财富阶层的离婚往往产生天价“分手费”,由此吸引了人们关注。“我们现在主要盯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高管的离婚官司。”江苏一位专注于高端群体离婚案件的律师透露。
但陈凯认为,诉讼服务仅仅是一种传统服务业态,应当通过产业升级、行业整合、产品创新和理念更新等转化成为财富传承管理服务。譬如同样是离婚案件,但在财富传承管理师的协助下,可以帮助当事人妥善地处理好、保护好财产,乃至产生更多的收益。“像传媒大亨默多克由于做好了财富传承安排,因此他和第三任妻子邓文迪的离婚不会改变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的继承规则,也不会影响到默多克对企业的管理权与所有权,以及继承人的利益。”
对于财富同样处理得好的还包括中国女首富、龙湖地产主席吴亚军,她与丈夫蔡奎共同持有的公司股份经过一系列信托安排在离婚之前早已一分为二,因此离婚丝毫没有影响龙湖地产的股价。
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成功的案例绝大多数都采用国外的财富传承法律观念与法律框架。陈凯认为,中国财富传承产业与国外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从业人员的水平和社会公众的意识理念两个方面。
他举例说,在土豆网王微离婚事件爆发后,投资行业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是:把项目创始人的夫妻关系也当作考察因素之一,甚至催生出了“土豆条款”这一新名词,即风投要求所投公司的CEO结婚或离婚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同意。风投们希望通过这个条款来告诫创业者们如果想顺利上市,那就“上市之后再分手吧”。这种近乎法盲的做法,折射出目前中国企业家与投资行业从业人员在面对家事风险与企业风险之间的管理困惑与缺位。
【解决】
创富群体进入财富传承阶段
家族信托时代开启
目前,创富群体已进入“财富传承”阶段。招商银行与贝恩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财富保障”已成为中国高净值人士管理财富的首要目标,“财富传承”需求进一步明显。贝恩咨询大中华区总裁Michael Thorneman指出,目前有约三分之一的高净值人士在进行财富传承安排,其中,寻求借助家族信托是完成财富规划的重要渠道。
何为“信托”?法律上的定义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
信托的奇妙之处在于,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本人,但收益可以根据其本人意愿进行分配。无论离婚、意外死亡或被追债,信托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
陈凯介绍,信托财产怎么用,由委托人参与制订的章程进行规范;信托产生的收益怎么分,也由委托人决定。如果担心配偶或未来的儿媳、女婿“图财”,或是担心继承人“败家”,可以提前把财产进行信托,并在信托协议中规定财产的获得人、获得时间与获得金额,以防范因婚姻变动产生的财产分割争议,或解决因继承人不善经营而导致的财产缩水风险。
事实上,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家族、班克罗夫特家族等资产大亨都通过信托的方式来管理家族财产,以此来保障子孙的收益及对资产的集中管理。
像传媒大亨默多克就是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把财富安全地传递给了子女。新闻集团发行两种不同的股票,A类是没有投票权的股票,B类是拥有投票权的股票,其中超过38.4%的B类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权人是默多克的6个子女。默多克与前两任妻子的4个子女是这个信托的监管人,拥有对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默多克与第三任妻子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受益权而无投票权。这样,新闻集团的控制权就牢牢掌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中。
在家族信托中,还有一种重要形式即遗产信托。所谓遗产信托,是指遗嘱人立下遗嘱,用自己的遗产设立信托基金,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受益人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慈善机构或任何个人或组织。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为信托基金的管理和支配设定各种条件和要求。戴安娜王妃为两个儿子设立的遗产信托就最具说明性。
1993年,年仅32岁的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自己一旦去世,遗产交给受托人管理,她的两个儿子作为受益人,平均享有信托收益。遗嘱还规定他们从25岁开始,可以自由支配一半的收益;30岁开始可以自由支配一半的本金。1997年,戴安娜王妃因车祸去世后,信托基金立即成立,当时基金总额为1296.6万英镑。10年后长子威廉年满25周岁时,该基金仅收益就已经达到1000万英镑。
“这些都是家族信托在实际应用中成功案例,信托要持续下去,就必须不断盈利,需要法律、金融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帮助打理,才能更好地完成委托人关于财富传承的需求。这也是成立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的初衷与目的。”陈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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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分财?离婚败家?财富传承师浮出水面
来源:《广州日报》2012年12月5日
富豪离婚引发财产分割争议。
信托开始成中国富人理财“锦囊” 防骗财、防败家有新招。
前段时间,中国女首富吴亚军离婚的消息颇受关注,“家族信托”一词,也因为这则新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普及。
有媒体称,吴亚军的丈夫离婚时分走200多亿元家产,但事实上,早在3年前(当时其公司还未上市),吴亚军夫妇就通过各自设立的家族信托基金,在股权上划清了楚河、汉界,这200多亿元并非被她丈夫离婚时“分走”。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富人阶层不断扩大,其财富不断增多,眼下第一代富人“离的离,老的老”,家财处置问题日益突出。中国的传统做法是“分家产”,若离婚,瓜分夫妻共有财产;若死去,根据遗嘱分配财产,简单干脆。
不过近些年来,西方发达国家社会普遍采用的通过“家族信托”安排家产的做法,正被中国的富人们认知。这是一门技术活,一个新的行业也应运而生——财富传承服务业。
如果不是“股神”留下的4000万元遗产引发了风波,陈凯或许不会把自己的工作精力聚集到“财富传承”上。
财富的烦恼:
“股神”死亡亲属争遗产
陈凯是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长期从事商事和涉外法律服务,事业成功,曾获评“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但2007年发生的几件事改变了他的职业发展路径,让他开始关注一个少有同行关注的领域。
2007年,一名叫李婷(化名)的40多岁的女士向陈凯求助。李婷的丈夫张某从事证券业,炒股如有神助,在当时的牛市中赚钱如探囊取物,被亲友们奉为“股神”。不少亲朋好友把积蓄交给张某,请他代为炒股,有的没立下任何字据。两口子有个3岁的女儿,李婷刚怀上二胎,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不过,张某常年罹患肝病,2007年时病情恶化到需要进行肝移植的程度。不料,“手术有风险”的不幸降临,张某手术失败倒在了手术台上,还没来得及交代后事,就匆匆“走了”。
他的离开令这个原本美满的家庭破碎,也给孤儿寡母留下一堆麻烦。托张某炒股的亲友纷纷上门要钱,幸亏李婷熟知丈夫的业务,她计算后得知,户头上有3000多万元是丈夫自己的钱,有1000多万元是亲朋好友的钱。亲友们见张某替自己赚到了钱,在拿回本钱和赚头后便没节外生枝。
可张某的遗产处理遇到了大麻烦。张某有6个兄弟姐妹,按法律张某的遗产不关他们事。但他们纷纷提出,要为老父母争取遗产。更麻烦的是,兄弟姐妹6人跟李婷就遗产的总数分歧很大:李婷说只有3000多万元,兄弟姐妹们却坚称“他生前说自己身家过亿”。虽然双方最终在陈凯的调解下平息了争端没闹上法庭,但一家人的感情裂痕很难弥补。
这件事给陈凯的触动极大,他感慨道: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富人阶层逐渐壮大,第一代富起来的人已步入老年,年轻富人也时有意外死亡,亲属争遗产争得头破血流的事并不新鲜。
即便富人们正常地活着,离婚率也居高不下,分配财产时不顾多年恩情,斗得你死我活的并不少见。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没有一种机制能让富人们以和睦的心态迎接各种家庭变故?陈凯开始有针对性地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
机缘巧合,凑巧有两个正当壮年的客户找陈凯讨论有关财产安排和遗嘱的事,这更加促使陈凯深入关注这块领域,他所在的律所也因而成立了“继承部”。
信托的魔力:
财产提前“换皮” 独立运作
陈凯发现,很多情况下,亲属继承财产或夫妻瓜分财产,远非简单的法律问题。比如,企业家离婚或死亡后,如果只是在事后呆板地根据法律瓜分其原有股权,公司有可能发生动荡、陷入混乱。
陈凯举例说:北京有家科技公司,由两位铁杆哥们儿合股创建,不幸的是,占股51%的“老大”英年早逝。尸骨未寒,占股49%的“老二”与老大的遗孀就公司控制权展开了争夺。
公司当时的资产并不值钱,但公司掌握了一项科技,未来的发展潜力巨大。老二想按当时的资产价格买下老大留下的51%股权,老大的遗孀知道那项科技的潜在价值,开了个高价,双方始终谈不拢矛盾激化,闹到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都“不知所终”的境地。法院调解不成,无可奈何,最终只能判公司解散。一家前景看好的朝阳型公司,就这样没了。
对财富传承问题的研究越深入,陈凯就越意识到,仅凭一纸遗嘱或一纸离婚协议书解决不了问题,富人必须及早邀请专业人士“布局”。陈凯有意结交了许多其他行业的专业人士。
何为“信托”?法律上的定义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
信托的奇妙之处在于,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了,但相应的收益照样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日后离婚分家产也好,意外死亡也好,被人追债也罢,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
吴亚军夫妇离婚正利用了信托制度的妙处:他们很早以前就用各自的股权成立了信托基金,股权换了张皮,理论上已经不归他们本人所有了,因此离婚时都不被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瓜分。
如果你婚前买了一套小房,婚后把这套小房卖了,贴钱后买了一套大房,那么,这套大房到底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正常情况下,这个问题的争议很大。但如果你婚前就把房子纳入了信托基金,这套房就与你本人绝对隔离了,即使日后卖房贴钱换大房,小房相对应的那部分钱也绝对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百年家规:
生前布局防骗防败家
近年来,到海外上市的内地企业越来越多,投行为了保证企业上市后股权稳定,经常要求公司老板在上市前把个人股权进行信托,以免离婚等潜在的家庭变故引发公司动荡,这项制度在中国富人阶层中的认知度和使用率由此得到了迅速提升。
同时也有不少人担忧:成立信托基金后,就连财产的所有权都不再归自己所有了,信托财产的安全性缺乏保障。
陈凯说,没必要担忧。根据我国《信托法》等法律,信托的风险得到严格控制。信托基金一旦成立,它就独立于任何人而存在,哪怕原有的信托公司破产了,这笔钱根据法律和协议交由新的信托公司接盘。那些被信托公司视为“高端客户”的委托人,还可以通过出任信托基金投资顾问的方式,牢牢掌控决策权。
信托财产怎么用,由委托人参与制订的章程进行规范,信托公司据此打理。信托基金产生的收益怎么分,也由委托人定。富翁若惧怕嫁给自己的女人,或自己未来的儿媳、女婿是“图财”,通常会在婚前把财产进行信托,并在信托协议中规定:结婚时分多少钱,生了孩子分多少钱,婚后每年分多少钱。以防范女人通过婚姻瓜分“夫妻共有财产”。
以洛克菲勒家族为代表的家族先辈们都善于利用信托制度订立“家规”,确保整个家族在自己百年后仍然按照自己的思路发展,以力争家族基业长青。信托基金通常由职业经理人和家族成员共同打理,“家规”五花八门,比如:子孙们达到怎样的素质标准,就可以参与家族产业的管理;若某个子孙不是那块料,就每月领取生活费“游山玩水”。这样的家规,可避免其乱来“败家”。
以上仅是信托制度在实际应用中的冰山一角,而信托基金要生存下去,就得不断盈利,这需要金融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帮忙打理……陈凯需要和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合作,才能满足客户各式各样的“财富传承”的需求。
眼下,创业型公司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常给员工分配股权。可人才流动快,员工来了走、走了来,股权三天两头得变,给公司的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可以把这部分股权投入信托基金,专门用于给特定岗位的员工分红,股权虽然没分到员工手里,却同样能够起到激励作用,公司“换血”、员工跳槽都不受任何影响。
修订《继承法》“强制提成”
保护亲情还是有违遗嘱自由
去年年底,我国开始修订《继承法》,“特留份制度”是此番修法最重要的争议点之一。
所谓“特留份制度”,是指:特定的法定继承人得以继承一定份额的遗产,遗嘱人不得取消。通俗点说,“哪怕丈夫恨透了妻子,他死后也有一定比重的遗产必须分给妻子”。世界上有多个国家实行特留份制度,“特留份”比重不一,有的国家规定三分之一,有的国家规定二分之一。
据了解,在此次修订《继承法》的过程中,特留份制度得到了大多数修法专家的支持。支持的理由大概有两点:一是维护家庭和谐和传统价值观,二是避免“花心老公”鬼迷心窍,立遗嘱指定“小三”继承全部财产,以至糟糠之妻孤苦伶仃、一无所获。
陈凯是为数不多的反对特留份制度的法律工作者之一,他认为,这项制度将挑战我国《继承法》实施近30年来得以树立的“遗嘱自由”的观念。更重要的是,在他看来,用特留份制度维护家庭和谐是不切实际的,甚至会起到反作用:老人原本可以用遗产作为一道奖励性工具,激发直系亲属关爱自己安度晚年的积极性,一旦推出特留份制度,老人连这道“杀手锏”都没有了,在家庭关系中就丧失了话语权。
“特留份制度将使中国无法诞生‘诺贝尔奖’这样伟大的公益项目,陈光标就是想裸捐也捐不成了。”陈凯批评道。
八成“二代”不愿接班
信托值得尝试但非万能
在2012年的中国富豪榜上,一半的上榜者年龄在50岁以上,他们的长子、长女平均年龄超过35岁。以此推算,未来5~10年,中国家族企业将迎来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家族传承。然而,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显示,与家族企业第一代强烈的家族传承意愿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有接班意愿的企业主子女不到20%。
对于家族传承和信托,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家族企业研究所所长陈凌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信托制度在欧洲积累了上百年的实践经验,在我国也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但这并不意味着它能够一本万利、完美无缺地解决家族财富传承的问题。
陈凌认为,中国家族企业第一代希望子女接班,将家族产业做大做强;但家族二代有自己的人生目标,未必愿意接班,两代人从而产生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信托制度能够发挥很好的协调作用,它既能够让家族企业在专业人才的管理下继续发展下去,又能够保证子女在按照个人意愿生活的同时享受家族事业带来的财富,两全其美。
但信托基金并不会自动赚钱,比如,假如信托章程设计得有缺陷,或信托基金理事会成员不尽责,委托人投放到信托基金的钱就有可能变成“死钱”。要想让家族信托在中国良好地运转起来,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政策加以监管,也需要大量信托人才。以上两点,我国目前均欠缺,制约了家族信托的发展。
我国家族企业要想化解财富传承过程中的巨大风险,可以选择并购、重组,也可以到职业经理人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寻找解决方案。家族信托是诸多办法之一,目前在我国内地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但未来的发展态势看好,值得各方去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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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时代催生传承产业链
来源:《北京晚报》2012年11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到今天已经有27年。而在今年,这部法律受到了空前的关注。一方面,是国家启动了修改该法的相关工作,另一方面,是这部仅有37个条文的法律,亟需修改以适应当前的时代特征。
一时间,《继承法》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多年来致力于财富传承法律研究的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继承部主任、公明财富传承管理集团首席律师陈凯,在近期提出了“传承法律服务”的新理念,更为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启发。
每年待分配遗产总额超7.5万亿
作为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的陈凯2009年起从自己已经颇有建树的商法领域转向研究《继承法》,对于这部只有37个法条、64条司法解释的部门法,陈凯付出了巨大的努力,3年多的研究时间里,他一共发表了60多篇以《继承法》和以财富传承为研究对象的论文和专业文章。
是什么促使陈凯对《继承法》的研究如此投入?他表示,在未来的五到十年的时间,可以预见《继承法》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历史机遇,“带来这个发展机遇的,首先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中国家庭财富的加速度增长。在1985年《继承法》出台的时候,大部分家庭的财产可能只是少许的存款;而今天,据瑞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已经成为了全球第三大财富来源地,家庭财产总值达到16.5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几乎等于邻国印度的五倍。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家庭财富一定会保持着快速的增长,”陈凯律师指出,“这意味着家庭财产的继承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与家庭财富加速度增长相同到来的还有中国社会日益加剧的老龄化问题,陈凯律师援引全国老龄办的数据称,201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85亿人,占到总人口的13%。到2013年底,将达到2亿人,而且,在未来的10年里,每年至少增加1000万老龄人口,这都是《继承法》在未来发挥更大的作用的客观基础。”
“我们可以很粗略地算一笔账,假定现在的中国人口是13亿人,官方公布的死亡率是千分之七点多,再乘以我国家庭财产总额。就可以推算出中国每年需要重新分配的遗产总额,至少为1.1万亿美元,折合约合7.5万亿人民币,这就是市场,”陈凯律师说,“然而,也要清醒地看到,这个市场并没有被广大的法律工作者所关注。核心的原因就是,目前围绕继承法打官司的案例,在所有的婚姻家庭案件中占3%不到的比例。”
对于继承的案件在婚姻家庭的法律纠纷中立案比例如此之低的现象,陈凯有自己的看法。他说,有公证的原因、有调解的原因、有心理的原因、有观念的原因、有社会现状的原因,但官司少不等于纠纷少,纠纷少不等于需求少,从近几年的情况看,相关案件是高速递增的,同时,财富传承有别于继承,体现了一种现代思维,尤其在一些名人、富人的家庭中,这类问题已经十分突出。
财产继承难度越来越大
陈凯认为,在未来修改《继承法》的过程中,要注意到三个问题:科技化问题、需求多样化问题、民法商法化问题。
“科技的发展,使得《继承法》对遗嘱形式、遗产范围、遗产分配等问题,要作出准确规定的难度越来越大。”陈凯说,“1985年实施《继承法》的时候,中文打印的文件几乎没有,但是现在基本上都是打印的,手写的反而很少了,这就导致打印遗嘱的效力问题在法律上成为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比如虚拟财产,目前在国际上、在学术上已经毋庸置疑被认定为财产了。在中国,一个网店的价值可能是好几百万元,新《继承法》怎么对待,我们拭目以待。”
陈凯认为,需求多样化是新《继承法》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以前经济和文化不发达的时候,继承的需求比较简单,就是一个财产代际传递的问题,但随着家庭财富的增加,家庭结构的变化,加上主体利益多样化出现,使得继承的需求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陈凯说,“例如,对于一些人来说,他认为遗嘱是很隐私的,他的财产有多少,他的分配是怎么样安排的,在他生前他不希望任何人看到,而现在的遗嘱形式基本上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再比如说,遗嘱慈善、遗嘱信托,这对社会很有帮助的,值得鼓励。更现实的例子是,几乎所有再婚的老年人都伴随着遗产问题,双方家庭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很多夫妻就要求‘我先去世的话,我的房子给你;但你去世的时候,房子还要给我儿子’,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后位继承问题,要不要承认后位继承制度,怎么规定才行?这些都期待着随着法律的修订加以解决。”
陈凯同时表示,民法是解决民事主体之间的问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需求的多样化,民事主体之间的问题,不得不引入商事主体参与进来,这就使得民法有了商法化的需求,《继承法》尤其如此。
财富传承需要新的法律服务
“很多人可能没有认识到,在法律服务市场之外,在法律研究领域之外,‘传承’作为一个概念、一个事实已经风起云涌了。”陈凯说,“我曾看到一个房地产广告,广告语是‘世事万变,唯传承不变’,其实它说得很有道理,它说明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有传承财产的需求。再看看整个市场,卖邮票的、卖玉石的、卖金币银币的、卖银行理财产品的、卖保险的,都在传播、炒作这个传承的概念,这说明了一种社会对财富承递的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继承法》应该成为一个受到高度重视的、处于实践和研究中心位置的法律,而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法律服务也要随之更新嬗变,这就是我说的‘传承法律服务’。”
陈凯认为,传承法律服务和继承法律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继承法律服务更多的是集中于如何处理代际之间的财产传递问题;而传承服务则将运用信托、物权、继承等多种手段,做到家族的代与代之间的资源、规则、财富乃至情感的传递。
“传承是有机综合的,将涉及到股权的问题、信托的问题、管理的问题……法律的方方面面,它都会涉及到。”
对于如何发展传承法律业务,陈凯认为信托是其中的关键。“我举一个例子,一位香港明星将遗产转化为信托基金,每月供养好赌的母亲10万元。母亲不满意这个信托制度,因为她每月都提前把钱输光,甚至她和这个信托机构打起了官司。但最后的结果是,这位明星的安排保证了母亲的晚年生活,而不是让家产被败光。”陈凯说,“再举一个例子,一位外国名人在身故前数年就成立了信托基金,规定在两个儿子25岁时,可以各自得到信托收益的一半,在30岁的时候,信托基金解散,两人各得其中的一半。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这样一种信托作为传承机制,只可能有两个结果,第一是钱在银行里生利息,但最后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极度缩水;第二是可能被挥霍掉。但是有了这个制度,这位名人的遗产在10年后被分配掉前,增长了一倍。”
陈凯表示,其实2001年颁布施行的《信托法》里面提到了遗嘱信托,但《信托法》把遗嘱信托交给《继承法》来解决,这里面很多矛盾的地方,1985年版的《继承法》没有解决。10年过去了,现在面临新《继承法》的出台,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就辜负了这次历史机遇。
同时,陈凯还认为,在自己倡导的“传承法律服务”中,遗产管理师将成为一个新兴的职业,他说:“在未来,将以遗产管理师为核心形成一个新产业,也就是财富传承的产业,当然遗产管理人只是财富传承产业里面的一个点,但他可以和很多相关行业结合,形成产业链。除了和信托业的结合,我认为外围应该包括会计师、商务代理公司、保险、公证、拍卖、私人银行等,这是一个巨大的财富传承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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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尔的祖父过世,留下遗言让吉米尔尽快结婚并组织家庭,吉米尔可以得到他祖父留下的1亿美元的财产,条件是必须在他30岁生日那天太阳落山之前结婚,而现在离这个期限已不到24小时了。当遗嘱公布了之后,吉米尔家的律师格拉克曼和家族生意经纪人奥德尔以最快的速度帮吉米尔安排了一个牧师,焦急地等待着吉米尔带新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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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自己只要拿到身份证证明自己是成人就可以继承数千亿的遗产,所以他别无所求。可是,在他拿到身份证的第二天,宰京却得知了晴天霹雳般的爷爷的遗言。遗言中说如果他想要继承遗产,就必须要先得到在江原道的山沟中开办的一所学校——宝蓝高中学校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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