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5-12 20:12:2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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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人的心灵鸡汤
    ——读《未完成的审判》
    王岩云
    《未完成的审判:震惊美国的凯西案》是美国“凯西·安东尼涉嫌杀女案”的主控检察官、佛罗里达州资深检察官杰夫·阿什顿与前《纽约时报》记者莉萨·普利策合作完成的纪实性作品。(该书中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10月出版)
    尽管法庭已经宣判,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但从检察官的角度看,这是一场未完成的审判。其实,完成,抑或没有完成,完全是因人而异的。因为每个人对问题的态度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完全会有不同的结论。但当我们说审判还没有完成时,那么作为法律人,不论是检察官、法官,还是律师就不能停止战斗!为了法治而竭尽全力地付出,是法律人职业职责的基本要求和职业价值之所在。在我看来,宁愿称之为已完成的审判,未终结的思索。
    整本书,让人读着很畅快!剧情的发展起伏跌宕。检察官的职业立场,从提起诉讼,到诉诸法庭,慷慨陈词,义正言辞,的确可敬可佩。即使不是立场观察检察官的作为,而是站在辩护律师的角度进行审视,可以说对于辩护策略亦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然而,本案毕竟缺乏直接的证据。所谓的证据充分,主要是间接的证据加之相对而言看似合乎情理的职业化的推理,但推理毕竟不能替代证据。结局似乎超出预料之外,而又在意料之中。接手案件时,控方就知道这是一块硬骨头,所以考虑得极为细致。步步为营,层层推进,故事很精彩。好久没有读这样的一本书了,同样的体验,记得上次还是十多年前读《心理神探:美国联邦调查局系列犯罪破案解密》(译林出版社1999年版)。
    赢者为王。其实,不要管检察官手头的证据有多么地丰富充沛,那又怎样?即使对于“看似无懈可击”的大案要案,只要用心,律师依然可能和可以找到足够的辩护空间。
    当律师提出辩护时,即使在同为法律职业人的检察官看来,很是小儿科,可哪有怎样?律师的职责不在于自我的证据如何充沛,也不是要追求与控方辩论到你死我活的地步,而在于说服审判者,争取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判决。律师的辩护意见未必都能得到检察官的认可,尽管检察官有些微词,但必须指出这些微词是无关紧要的。辩护律师与公诉人本来就不是相同的立场,如果处处以公诉人是否满意为考量,那么辩护律师就完全可以销迹灭种了。
    作为辩护律师,不应太在意检察官怎么看你,公诉人的看法顶多是评判律师的一个参考而已,但绝不应是关键或主要的因素。
    《未完成的审判》一书可看作法律人的心灵鸡汤。尽管控诉没有成功,但作为公诉人的敬业的检察官对于法律职业的投入及精神,为律师职业精神提供了有益的成分。我很认同,作者在书中最后一章写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庭审过程中的种种偶然或者必然因素远非我们可以控制,我们已经尽力了,因此了无遗憾”。不仅是检察官,律师也应有如此的精神——尽力了,坦然面对结果。当然,前提必须是尽力了。
    该书已拍摄为电影《控告凯西》,我曾推荐给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观看。尽管是以检察官的视角完成的作品,很多学生喜欢和欣赏主控检察官,也有很多学生最为喜欢和欣赏的是凯西的辩护律师。很多同学还说,这样的影片看一遍是不够的,并且最好可以读读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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